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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9日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秀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初步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汕头市2009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现将审查意见报告如下。 一、根据1至9月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市政府提出了汕头市2009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拟将2009年市本级收入预算调整为629127万元,比年初预算608238万元调增20889万元。市本级支出预算调整为628927万元,比年初预算608038万元调增20889万元。 二、由于今年取得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贷款控制数3.0465亿元,按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及年初预算的部分科目在实际执行中需作调整等因素,对2009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是必要的,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是适当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予以批准。 三、市政府和财政部门要依法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调整后的预算支出执行;要强化收入征管,同时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调整后本级预算目标的实现,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