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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09-12-28 点击:502 次

 

200912

 

汕头市公安消防局 李伟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汕头市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汕头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828经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71025公布,2007121日起施行。《条例》颁布施行近两年来,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消防事业和消防部队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将我市贯彻实施《汕头市消防条例》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得到落实

(一)强化消防责任制考评,将其纳入政府工作考评范围。

为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府切实将消防工作纳入到政府工作考评范围。每年年初,市政府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和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由分管防火工作的市领导对相关消防工作进行部署;同时与各区县、管委签订《汕头市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考评组对各区县上一年度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评,并在消防工作会议上进行点评,使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明确了消防工作责任。在每个重大节日和特定时期,市领导、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均带队对辖区各类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有效地维护了节日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健全防火安全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消防工作联动机制。

《条例》出台以后,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职能进一步得到了强化。全市各区县、各街道镇、各村居及部分规模比较大的企业都成立了防火安全委员会,在全市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工作格局。今年10份,市政府又将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增加到44。各级防火安全委员会按季度及不同时期的工作要求,适时召开会议,对各地各阶段的消防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对整治工作发现的存在隐患及时进行督办,有力推动了消防社会化工作进程向纵深发展。

(三)推出5项新举措,有效督促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条例》实施以后,市政府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在全省率先推出了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五项新举措,有效地推动了各个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一是全面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许可延续期制度,明确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超过期限的公众聚集场所必须申请延续,有效强化公众聚集场所监管。二是全面推开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检测工作。要求全市各公众聚集场所应经常对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进行自查、维护,每三年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检测报告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三是推广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要求全市配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每年对设施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应送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四是大力推行消防工程施工和维护、保养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全市消防工程的施工、维护保养质量。五是大力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二、大力推进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程,全市抗御火灾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

大力推进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做好消防工作的基础。为此,市政府积极克服各种困难,积极增加投入,不断推进我市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进程。

(一)全面推进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程,努力提高全市抗御火灾综合能力。

《条例》实施以来,我市的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一是消防站建设有了极大的进展。08年,全市共新建、改建消防站4个,今年又确定了区域性消防战勤保障中心、澄海区第二公安消防中队、潮阳区第二公安消防中队的建设用地,目前正在加紧办理相关手续。二是消防装备进一步改善。省第七次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以后,市政府、市委专门召开第4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副市长联席会议,决定在年内共投入4118万元加强装备建设,进一步改善全市现役消防部队的装备结构,其中1000万元资金已于今年8月份到位,用于加强“消防铁军”的装备建设。同时督促财政独立的潮阳、潮南、澄海区和南澳县切实加大消防部队装备资金的投入力度,确保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三是消防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得到落实。目前全市12个中心镇、重点镇,以及2个建制镇已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工作。四是市政消火栓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市中心城区的市政消火栓基本能满足灭火救援的需要,澄海、潮阳、潮南、南澳等区县的市政消火栓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五是经费保障力度也大大加强,除了南澳县之外,全市各地均已经落实省政府规定的最低保障标准。此外,我市还建立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可以对全市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内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实施远程监控,进一步提升了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防控工作。

(二)大力加强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确保社会面火灾形势稳定。

针对近年我市农村地区家庭火灾高发的势头,市政府积极借鉴“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经验,以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消防建设交流会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消防宣传“五进”工作为抓手,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为中心,积极督促各级政府贯彻落实城市和农村消防工作“五个基本建设”,全面建立农村、社区火灾防控网络,使全市农村和社区的消防安全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三)积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有效构建多层次灭火作战力量。

为切实解决消防警力不足问题,今年年初,市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监督协管员35人、合同制消防员150充实到相关岗位。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有了较大进展。目前全市已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14支,企业专职消防队3,具有一定协同灭火作战能力的村居和企业义务消防队13支,配备基本灭火器材装备的义务消防队3588支,拥有各类消防车辆56部,各类消防队员近4万人,初步形成了遍布城乡各主要区域的灭火救援作战体系。

三、积极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组织开展了深化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三合一”场所、“城中村”、公众聚集场所、中小学校舍、社会福利机构、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新建和在建建筑工程整治、火灾隐患普查、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产品等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大量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以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为例,今年6份以来,我市把省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作为消防整治重点攻坚项目,陈店镇、谷饶镇两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开展生产性场所消防安全专项集中整治。省、市、区、镇50个工作组、400名工作人员全力以赴投入到整治当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罗仰鹏,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新造、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罗美胜,坚持每月至少两次亲临现场指导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11月,陈店镇和谷饶镇均顺利摘牌,陈店镇还被省政府评为火灾隐患整治先进单位。同月,市政府又对潮阳区贵屿镇、潮南区峡山街道、澄海区凤翔街道实行挂牌督办,整治期限至20108月。并从全市公安消防部队抽调20名技术骨干,组成整治工作小组赴贵屿镇帮助整治,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

四、狠抓宣传教育培训,群众自防自救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市政府结合消防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五进”活动。在市电视台、电台、报刊上均开设了固定的消防专栏,介绍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同时积极与电视台收视率最高的“今日视线”、“民生档案”、“汕头新闻”等栏目通力合作,及时报道消防工作最新动向,介绍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市法制局、市普法办、市总工会和市公安消防局合作开展“普法讲师团”巡讲活动,走进全市企业、学校、社区开设消防知识讲座,指导群众进行逃生自救,督促企业加快火灾隐患整改进度,社会反响良好。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了119工艺美术大赛、119防文艺晚会、消防知识图片展、消防知识竞赛、灭火及应急救援联合演练、消防安全知识咨询活动、发送消防短信息、印发消防明信片、“我心中的消防”征文征画比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态势,有力提高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火自救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同时,市公安消防局积极组织干警走进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仅今年来就培训各类人员100000人次,并对各类特殊岗位人8500人进行了专业消防培训。

五、积极加强岗位练兵,全市消防部队灭火救援水平进一步提升

市公安消防局严格落实党委参训议训、工作责任制、奖惩“三项制度”,坚持抓好经费、安全、宣传、人才“四个强化”,有力推动了执勤岗位练兵工作顺利开展。两年来,共举办了合同制消防员集训、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与危害评估培训、网络安全行为管理系统学习培训、现场急救培训、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及灭火救援指挥箱应用技术培训六批培训班;高层建筑供水能力、合同制消防队管理教育、体能训练三项调研;合同制消防队规范化管理研讨、战评研讨、灭火救援专业攻坚队装备配置及业务训练研讨、队伍规范化管理研讨四类研讨;组织开展了跨区域演练、随机随处设置险情拉动演练等“十种预案演练”;以干部、尖子、驾驶员为对象,开展了“三级竞赛”。同时,市公安消防局在构建符合现代灭火救援实战需要的勤务模式的成果基础上,着力推进全勤体系指挥建设、灭火救援战斗程序规范化、战训基础资料管理、量化管理、机关管理、队长助理、联训联勤、防消联勤、战勤保障“九项勤务”,继续加快灭火救援勤务实战化工作步伐。20081月至200910月,全市消防部队共接警出动2704起,出动消防车5413辆次,出动消防官兵31309人次,抢救被困人员794人,疏散人员1678人,抢救财产价值1.8927亿元。

六、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条例》实施以来,对我市的消防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在一定时期内有效地维护了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但是,我市消防工作基础仍然薄弱,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仍然不彻底,火灾隐患存量仍然较大,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越到基层越难落实的情况比较严重。部分镇、街道对消防工作不够重视,对消防安全问题研究分析不够,采取措施不力,对消防经费投入不足,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不够。一些政府职能部门存在严重的思想认识误区,错误认为抓好消防安全是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的职责,没有将本行业、本系统或是监管对象消防安全问题列入视线,导致大量火灾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整改。

二是一些单位没有牢固树立消防责任主体意识,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等诸多问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法制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也较差。

三是消防站的建设步伐远远落后于城市的发展步伐。特别是澄海、潮阳、潮南等地仅设一个消防站,消防站的布局远远无法适应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潮阳、潮南、澄海等地消火栓缺口较大,同时由于三地的水网未进行改造,导致现有消火栓普遍水压不足;多种形式消防队普遍存在量少质差的现象,现有的专职、志愿消防队,大部分消防车辆装备不足,队员待遇较差,训练、执勤积极性较低。

四是现行《条例》未能适应上位法调整的要求。20095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在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消防行政处罚、火灾预防、火灾事故调查、法律责任追究等方面都做了较大的改动和调整,消防部门新增加了抢险救援职能,我市现行《条例》的部分条文与新修订的《消防法》不一致,急需进行进一步的调研和修订。

七、下一步的工作意见

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为我市的社会经济稳步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大《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强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力度,高起点完成消防规划建设任务,使全市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符合我市的社会发展要求。重点完成消防装备、潮阳和澄海第二消防站、区域性战勤保障中心的建设任务。

三是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水平。

四是切实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重点推动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使全市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