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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7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议案(第14、44、56号)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会议同意市政府的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报告。 我市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工业发展的主要力量,成为财税收入的重要来源,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主力军。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中小企业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和挑战。因此,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落实好议案办理情况报告提出的各项措施,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会议强调,要加快我市产业转移园区的建设,提高产业集群能力和竞争力;要整合和盘活土地资源,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和建设用地供给的保障能力;要经营好土地资源,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增强政府财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要拓宽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搭建融资平台;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引导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市场竞争力,走新型工业化和可持续发展道路;要重点扶持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逐步建立我市的现代产业体系;要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协调同业竞争,建成战略合作伙伴,形成区域集聚发展效应;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和优化企业经营环境;要继续改善通关环境,吸引企业在本地开展进出口业务;要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当前实际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