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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将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海滨路西段片区改造建设(市政及公共设施)项目贷款回购资金偿还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决议
时间:2009-10-29 点击:420 次
 

(20091029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海滨路西段片区改造建设(市政及公共设施)项目贷款回购资金偿还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同意将汕头投资建设总公司海滨路西段片区改造建设(市政及公共设施)项目从原贷款4.5亿元调整为1.7亿元,贷款回购资金偿还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在国有土地出让使用金中安排)。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该项目进行规范管理,加强工程质量和财务监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和核算其回购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