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9日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欧修平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陈冬雷的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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