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陈林玉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郑镐、佘莹、陈继旭为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林玉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吴令广、元建英的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林庚德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吴恒的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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