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设一个专门委员会: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设置: 设八个工作委员会: 1、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3、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4、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 5、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6、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7、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 8、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一个处级综合办事机构: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一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 汕头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