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设一个专门委员会:
法制委员会

汕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设置:
设八个工作委员会:   
1、 法制工作委员会
2、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3、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4、 农村城镇建设工作委员会
5、 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6、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7、 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
8、 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一个处级综合办事机构:
办公室

一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
汕头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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